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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大龙乡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大布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来源: 2017/9/1 9:34:08      点击:
泰宁县大龙乡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大布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2017年08月31日
招标编号:科毅明招字〔2017〕第003号
开标时间:2017-09-19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厦门科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大布村村委会
所属地区: 三明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县大龙乡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大布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2017〕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大布村委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大布村委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科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泰宁县大龙乡大布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0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9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1幢三层钢筋砼框架结构综合运输服务站(大布村文化活动中心)737平方米、改造353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堆放场、道路等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8864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月;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6.2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901日至2017090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5 00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科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泰宁办事处(地址:泰宁林业局停车场内;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3306086727)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等资料(不含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2017年09月19日09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柒仟元整(?37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写)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9日09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或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大布村村委会

地址:泰宁县大龙乡,邮编354400

电话:15259819708    联系人:小廖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科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55幢五层1号,邮编:365000

电话:0598-8226793,联系人:小薛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泰宁晋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20395828853)

 开户名称: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9031810010010000030084             

 保证金咨询电话:0598—7869917、0598—7866078  

 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宁县档案局二楼 

 

 

监督部门: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